
您的權利
申請緩繳暫繳稅 (Holdover of Provisional Tax)
你可根據《稅務條例》訂明的理由,以書面申請緩繳部分或全部暫繳稅。
一般情況下,在收到稅單後,如納稅人估計來年的應課稅入息實額,可能會比評估的數額少10%或以上,可申請緩繳暫繳稅。
如果你有興趣,亦可到稅局網頁參考其他申請理由:
https://www.gov.hk/tc/residents/taxes/taxfiling/object/provisional.htm
申請的限期
緩繳暫繳稅申請書必須在以下期間內送交稅務局:
- 在繳付暫繳稅限期前28天;或
- 在繳付暫繳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14天內;
以較遲者為準。
提交緩繳暫繳稅申請書 (Application for holdover)
- 當收到您的指示及確認報價後,我們會準備有關文件(包括公司首八個月之財務報表及書面申請)供您審閱及簽署。
- 考慮到文件製作需時,我們建議您定期把每季的單據交給我們處理,以便趕及在限期前遞交申請以有效管理好現金流。
- 聯絡我們Email: info@stoichk.comMobile / Whatsapp: 5113 1220Address: Rm 907 Silvercord Tower 2, 30 Canton Rd., Tsim Sha Tsu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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